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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街道党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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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海办发63(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id201807030004 | 发布时间: 2018-07-11 | 811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建立财政拨款、党费返还、企业支持等多种渠道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体系。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活动经费纳入全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结合实际建立递增机制,适当提高经费标准。非公有制企业党费实行全额返还,用于开展党建活动。区委每年从区管党费中划拨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用于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划拨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合理利用市、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购买岗位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探索实施税前列支制度。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在非公有制企业集聚的区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现有资源,统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加强统筹协调,整合驻区单位、物业公司以及商务楼宇工作站等场所资源,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各相关部门和街镇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