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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街道党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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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海办发63(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id201807030004 | 发布时间: 2018-07-11 | 812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对已确认身份但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纳入其所在企业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范围,鼓励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大力培育品牌,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党员证、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促进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定期评选表彰先进,试点推行将党务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核。对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在评先选优、安排社会职务时,给予优先考虑。按照“一系统一品牌、一街镇一品牌、一楼宇一品牌、一企业一品牌”的目标,努力培育树立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打造一批行业内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精品项目,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将把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构建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系统党(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与街镇党(工)委属地管理相结合,横到边、纵到底的非公党建工作体系。各相关单位也要围绕扩大“两个覆盖”、建设“两支队伍”、发挥“两个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本部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推进的具体举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职能,注重协作。区委社工委、海淀园工委、区委农工委、区直机关工委等有关系统党(工)委要切实起到系统内的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做好系统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区纪委、区委统战部和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地税局、工商海淀分局、区统计局等政府部门以及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等群团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保障和推动力度。区委教工委、区卫生局、区司法局等单位也要认真按照本意见的相关要求和精神,着力抓好在民办学校、民营医疗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的工作,不断加强对本系统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群团部门参与,定期研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沟通情况,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