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商铺编号: 建筑面积:
被委托人:亿世界(北京)电子市场有限公司
委托人在完全认可《中关村亿世界市场小业主统一经营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的基础上,自愿委托被委托人全权代理将上述产权商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并签约中标方为此房产的承租经营人的相关事宜,以此实现该商铺所在楼层的统一经营。
被委托人的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作为产权人及经营权人,全面行使发标方的权利;
2、有权直接以被委托人的名义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涉及上述商铺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并指派专人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按照《中关村亿世界小业主统一经营实施方案》确定的要求及条件,直接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4、代为全权审核招标文件,并监督招标全过程;
5、代为根据评标报告来确定中标方,并直接以被委托人的名义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6、代为向中标方收取中标合同涉及的全部收益。保证在包租协议期满前(即2016年6月30日前)继续履行原包租协议,委托人继续按照此协议约定收取租金;在包租期满后的统一经营期内,委托人则按照中标合同的约定获取代扣相关税费后的收益。
委托人对被委托人依法行使的代理行为均予以认可,并愿意承担代理行为造成的全部后果及法律责任。
附件:《中关村亿世界市场小业主统一经营实施方案》。
委托人(法人单位盖章/自然人签名):
被委托人(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