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3月3日起,我公司作为E世界统一经营的承租方,与前来沟通的业主充分磋商,现沟通协调期届满,我公司特将解决方案公告如下:
方案一、租赁经营
继续按我公司确认的承租条件,由业主与平台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我公司统一承租。
方案二、有条件的收购物业
我公司将安排相关投资方在业主达成统一经营的前提下,收购“中关村E世界”3、4层商业面积,收购价格统一为在业主首次购买价的基础上溢价30%,交易中各项税费按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特此公告!
北京赛智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