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亿世界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我们
快速导航
海淀街道党建博客
+more
中关村亿世界电子市场小业主统一经营基本实施规则
来源: | 作者:id201807030004 | 发布时间: 2018-07-16 | 7197 次浏览 | 分享到:

统一经营涉及的包括招标代理费在内的全部中介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7、          中标方对该层房屋的的经营使用方式及业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关村西区管理委员会的全部相关政策规定。


(二)优先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投标方同等条件下优先


8、          在投标中附有固定价格收购小业主商铺产权承诺的;


9、          提供了履约保证人或其它履约担保的;


10、     愿意代为处理现有租户清退工作的;


11、     使用中标房屋的经营产业,属于政府及中关村西区管理委员会相关政策规定的鼓励或支持产业的。


三.     大业主的承诺及招标底价的确定。


1、大业主承诺:接受等于或者低于亿世界市场按层公开招投标方式中标确定的价格和条件统一出租;除一层属于其单独产权的标层外,不参与其它四个标层的标底确定意见,并完全接受小业主确定的招标底价。


2、标底价格(一层除外)由小业主专门的《招标底价商定会》初步表决确定,向该层业主公示三天,公示期对该底价提出异议的业主所代表的面积未达该层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则该底价确定。


四.     公开招标程序的启动标准。按照上条方式确定的招标底价,该标层的业主书面签订委托书委托市场公司统一提请招投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签订委托书的业主所代表的的产权面积达到该层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即达到启动公开招标程序的标准。


五.     是否达到公开招标程序的启动标准(即业主委托书签订率达标层面积的三分之二)的最终时限为:已经启动招标的标层招标程序结束之日。未能在确定时限前达到启动标准,则该标层不启动招投标程序,全部已经签订的委托书视为失效。


六.     公开招标若第一轮未能成功招标(即流标),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按标底递减